礦業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臨時會排入審查,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午邀集經濟部次長王美花(前左四)、礦務局局長徐景文(前左三)等相關官員與立委協商。記者胡經周/攝影 分享 facebook 礦業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臨時會排入審查,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午邀集經濟部次長王美花、礦務局局長徐景文等相關官員與立委協商,會中達成共識,未來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、祭儀、自用或非營利目的而採取礦物,免申辦礦業權。【中央社/台北20日電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,會中達成共識,未來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、祭儀、自用或非營利目的而採取礦物,免申辦礦業權。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,針對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、祭儀、自用或非營利目的而採取的礦物,經朝野立委與行政機關討論,達成免申辦礦業權的共識。至於原住民族因上述原因採礦的地點、面積、數量、礦種的辦法,則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主管機關定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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